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鉛酸蓄電池購銷倉儲項目
附表: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附圖:
附圖1項目地理位置圖;
附圖2項目周邊位置關系圖;
附圖3項目平面布置圖
附圖4項目區水系圖;
附件:
附件1營業執照
附件2環評批復;
附件3危廢處置協議;
附件4運輸協議;
附件5土工膜檢測報告;
附件6廢氣治理設施合格證書;
附件7;檢測報告;
附件8檢測公司人員上崗證及儀器檢驗時效表;
附件9驗收意見及專家去簽到表;
附件10文本公示截圖;
附件11環保網申報截圖。
表一、項目概況、編制依據和標準
建設項目名稱 |
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鉛酸蓄電池購銷倉儲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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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
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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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性質 |
新建R 新建£ 技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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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青云街道兩面寺大凹村386號附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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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名稱 |
廢舊鉛酸蓄電池進行集中收集、貯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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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對昆明周邊地區的廢舊鉛酸蓄電池進行集中收集、貯存,不進行后續的處置等加工環節,年中轉廢舊鉛酸蓄電池10000t,倉庫最大暫存量為30t,最長儲存時間不超過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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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生產能力 |
對昆明周邊地區的廢舊鉛酸蓄電池進行集中收集、貯存,不進行后續的處置等加工環節,年中轉廢舊鉛酸蓄電池10000t,倉庫最大暫存量為30t,最長儲存時間不超過6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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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評時間 |
2021年4月29日 |
開工建設時間 |
2021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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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試時間 |
2021年10月8日 |
驗收現場監測時間 |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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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審批部門 |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盤龍分局 |
環評報告編制單位 |
云南環潤環??萍加邢薰?/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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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泊頭市建輝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泊頭市建輝環保設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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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概算(萬元) |
120 |
環保投資(萬元) |
16.125 |
比例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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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總投資(萬元) |
120 |
實際環保投資(萬元) |
20.17 |
比例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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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依據 |
(10)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鉛酸蓄電池購銷倉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檢測報告(HL2021101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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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評價標準、標號、級別、限值 |
本次驗收執行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中關于環境保護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具體如下: 1、廢水排放標準 本項目區不設食宿、辦公區、衛生間。值班人員為附近村民,日常生活依托自己的住所。因此無生活廢水產生。 本項目為廢舊電池倉儲項目,生產過程中不使用水,因此無生產廢水產生,故無需設置廢水排放標準。 2、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正常工況下項目運營期間無廢氣排放,事故情況下蓄電池電解液發生泄漏時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硫酸霧,污染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下表。 表1-1 運營期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聲排放標準 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詳見下表。 表1-2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單位:dB(A)
4、固廢處置標準 本項目為廢舊鉛酸蓄電池的回收貯運項目,項目回收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及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危廢物品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所列的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公告2013年第36號)。 表1-3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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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
經現場走訪調查,本項目無新增敏感點,具體見表1-4。 表1-4主要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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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工程建設內容、原輔材料消耗及水平衡及主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本項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青云街道兩面寺大凹村386號附1號,中心位置地理坐標為東經102°49'5.957"、北緯25°2'26.610"。 項目地理位置見附圖1。 3、項目工程組成 對照環評要求,經現場檢查,實際建設情況如下表。 表2-1 工程內容一覽表
根據上表,驗收階段與環評階段建設內容對比發生了微小變化,具體如下: 環評提出:酸霧吸收器的吸收液為堿液,但實際為SDG吸附劑,為干式酸霧吸收器。 SDG吸附劑是一種新型酸性廢氣吸附材料,共分為SDG-1型和SDG-2型,分別針對處理不同含酸氣體,該SDG吸附劑兩次被原國家環??偩衷u為最佳實用推廣技術。SDG吸附劑,俗稱干酸吸附劑,SDG酸性廢氣吸附劑(干酸吸附劑),SDG吸附劑在使用時間時的凈化效果非常高,一般對于強酸和硝酸將具有很高的凈化效果,是一種常用的填充劑來處理酸性氣體。 SDG吸附劑是一種表面積大的固體顆粒狀無機物。當凈化氣體中的酸性氣體擴散運動達到SDG吸附劑的表面吸附力場時,將其固定在其表面上,然后發生活性組分A的化學反應以產生新的中性鹽物質并儲存在SDG吸附劑中結構體。SDG吸附劑對酸性氣體的純化具有多功能綜合作用,除了一般物理吸附外,還有化學吸附,顆粒吸附,催化,化學反應。
SDG酸霧吸收器與環評相比較更為環保,不產生二次污染,去除效率更高,且能滿足環保需求,因此不屬于重大變更。 綜上所述,本項目實際建設內容基本與環評一致,項目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規模未發生變化,且根據監測結果,所有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符合環評批復要求,因此,本項目未發生重大變動。 5、主要生產設備 項目生產設備見下表: 表2-2 本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
環評階段與驗收階段,項目生產設備基本一致,能滿足生產需求。 6、工作制度和勞動定員 環評提出:本項目有3名值班人員,2名業務員,項目區日常僅有1名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對倉儲基地進行日常防火、防盜、防破壞等事故進行監管,以及配合日常舊廢電池的轉運。值班人員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員自己的住所。其他人員不在項目區辦公生活,僅配合廢舊電池的轉運時,才會來到倉庫。值班人員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時值守,3班制。 驗收階段:本項目有3名值班人員,2名業務員,項目區日常僅有1名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對倉儲基地進行日常防火、防盜、防破壞等事故進行監管,以及配合日常舊廢電池的轉運。值班人員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員自己的住所。其他人員不在項目區辦公生活,僅配合廢舊電池的轉運時,才會來到倉庫。值班人員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時值守,2班制。 7、實際環保投資情況 經查,項目施工期間基本按照環評方案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了落實。各環保設施均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項目環保投資情況如下: 表2-3項目環保投資一覽表
原輔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項目主要原輔材料 本項目主要針對廢舊鉛酸蓄電池進行集中收集、貯存,因此不涉及其他的原輔材料的使用。 2、項目水源及水平衡 項目運營期實際不用水,不需供水,項目無廢水產生,因此無需進行水平衡等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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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附處理工藝流程圖,標出產污節點)
圖 2-1 項目運營期工藝流程及產排污節點圖 工藝簡述: 1、廢舊鉛酸蓄電池的回收 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建設方計劃采用曲靖市銘均運輸有限公司的危險廢物專用轉運車輛統一上門回收的方式:通過收集區域內的市場化網點,如維修廠、電池專賣店、電動車和摩托車銷售點、汽車4S點等網點,當網點的廢舊鉛酸蓄電池達到一定的存量時,網點通知建設方,建設方委托曲靖市銘均運輸有限公司委派運輸車輛進行統一上門回收。貨物運輸合同見附件。 在建設方回收廢舊鉛酸蓄電池過程中,具體實施的工作人員和運輸人員在回收過程中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即耐酸工作服、防護眼鏡、耐酸手套等。在廢舊鉛酸蓄電池回收過程中,不得擅自破碎、丟棄廢舊鉛酸蓄電池。 工作人員在回收過程中,應先檢查廢舊鉛酸蓄電池的相關情況,并在電池上張貼相應標簽,注明來源、規格、完好情況等信息。收集過程中,不回收破損電池,回收的廢舊電池按要求放置于相應的耐酸、防滲密閉容器內,防止廢電解液泄露。 2、危險廢物的運輸 (1)由專業運輸資質企業完成。 建設單位已與有專業運輸資質企業——曲靖市銘均運輸有限公司簽訂項目回收、回購時的廢舊鉛酸蓄電池的貨物運輸合同,曲靖市銘均運輸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包括:危險廢物,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2類1項),危險貨物運輸(3類)完全能夠承擔本項回收時的廢舊鉛酸蓄電池的運輸工作。 運輸均采用專用全封閉箱式危廢運輸車輛。項目回收危險廢物所用暫存容器須滿足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環保規范要求。 在前述要求的基礎上,運輸作業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危險廢物的國內轉移遵從《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5號)等環保規定。 ②公路運輸車輛應按《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規定懸掛標志。 ③運輸單位應具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和對危險廢物包裝發生破裂、泄露或其他事故進行應急處理能力。 ④運輸車輛在公路上行駛須持有通行證。其上應證明所運物品的來源、性質、數量、運往地點,并須有運輸單位人員負責押運工作。 ⑤項目危險廢物運輸單位須在實施運輸之前,制定詳細的運輸方案及路線,路線需滿足以下條件:轉運車輛運輸途中應避開經過醫院、學校、居民區等人口密集區,避開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敏感區域。運輸公司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配備事故應急及個人防護設備,以保證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事故時,能及時響應以有效減輕事故可能對環境的污染。 ⑥運輸車輛駕駛員和押運人員須經過危險廢物運輸及應急救援方面培訓,包括防火、防泄漏等,以及通過何種方式聯絡應急響應人員。(2)交通條件:本項目所收集、暫存的廢舊鉛酸蓄電池主要有汽車、摩托車、啟動類蓄電池、電動自行車類蓄電池,建設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青云街道辦事處兩面寺大凹村,集網點位于昆明市區及周邊鄉鎮,交通條件較好,為水泥路及柏油路面,路面較平整,運輸條件較好。 (3)收集運輸路線:本項目危險廢物從各鄉鎮網點收集,運輸路線避免不了會經過居住區,因此本報告要求在危廢收集過程中優先選擇居住區較少的路線,盡量避免經過兩面寺村護林防火區,盡量選擇外環境相對簡單的運輸道路。 3、廢舊鉛酸蓄電池的貯存 項目年中轉倉儲的廢舊鉛酸蓄電池10000t(項目區最大存儲量為30t),根據《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20),集中轉運點貯存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貯存規模應小于貯存場所的設計容量。本項目暫存倉庫內暫存廢舊鉛酸蓄電池量不大于30t,暫存時間最長不得超過60天。 項目回收的廢舊鉛酸蓄電池暫存區主要分為完整的鉛酸蓄電池暫存區(以下簡稱為完整區)及破損的鉛酸蓄電池暫存區(以下簡稱為破損區)?;厥盏膹U舊鉛酸蓄電池經卸貨、登記后,按入庫時間、類別、性質及完好情況,由專用的不銹鋼儲存推車(底部為封閉并經防漏處理)分別運送,并放置于破損區和完整區的各個存放點。各區均應設有金屬外框加固的專業塑料箱(防止存放的廢舊鉛酸蓄電池倒塌,要求耐酸、防滲)。破損區還需在周轉箱下方設架空底座,架空底座下設防酸、防滲塑料托盤,可有效收集廢電池破損產生的電解液。廢舊鉛酸蓄 電池專用容器及滲漏電解液貯存專用耐酸容器上粘附危險廢物標簽,并標明類別、性質及注意事項。 倉庫破損區內設置導流溝,須建設一定的坡度,同時設置1個有效容積為1.6m3,規格為1.3m×1.3m×0.97m(長×寬×高)的滲濾液收集池(事故應急池),滲濾液收集池做加蓋、封閉處理,用于可能發生的廢舊鉛酸蓄電池電解液泄漏事故。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中6.3.1條款“防滲層為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滲透系數≤10-10cm/s”的技術要求。項目倉庫全區地面重點防滲,包括完整區,破損區(滲濾液收集池位于破損區內),廢氣處理間,貨物裝卸區,導流溝,嚴格進行防滲處理,處理方式為:倉庫地面采用“混凝土+地膜+水泥硬化+防滲膠+土工膜+水泥硬化+防滲漆”方式進行防腐防滲處理,防滲系數可達到1×10-10cm/s。。 若廢舊鉛酸蓄電池發生電解液泄漏時,如果漏到塑料周轉箱、托盤上時,則直接轉移到帶蓋密閉專用桶(防酸、防滲)中,周裝箱及托盤須用拖把或抹布擦干,用過的廢拖把或廢抹布需暫存于另一個帶蓋的密閉專用桶(防酸、防滲)中;如果電解液泄露至地面上,量少時用拖把或抹布擦干,量大時用拖把將廢電解液掃至地面導流溝中,匯聚到滲濾液收集池內,用耐酸專用泵和耐酸導流管抽出排至密封、防滲防漏的專用耐酸收集桶內,收集桶應統一放置在規定區域,泄露的廢舊電池電解液經收集后交由云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處理,建立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科學管理,不外排。 倉庫內的溫度、濕度須嚴格控制,廢舊鉛酸蓄電池暫存區域要求配套設置1套負壓抽排風系統+1臺酸霧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鐵脫硫劑)及15m高的排氣筒,以做好庫內的日常通風換氣工作,若發生電解液泄漏事故時,能及時把產生的廢體吸收處理達《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6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后排出室外。 4、廢鉛蓄電池暫存庫的關閉 在服務期限到達后,倉庫關閉前提交關閉計劃,經批準后方可關閉;暫存庫關閉前需對暫存區各類污染物進行清運消除;無法清除污染的設備、土壤等需按危險廢物處理,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污染物消除后對項目區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表明污染不存在是方可關閉,撤離留守人員。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污染物主要為非正常情況下,如廢舊鉛酸蓄電池受外環境影響(如溫度、壓力、濕度變化)、或搬卸過程中受到外力撞擊、或者外殼老化破損造成的電池內部電解液泄露以及破損電池暫存區電解液揮發產生的大氣污染物硫酸霧,電解液滲入土壤造成地下水環境污染。 項目實際主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與環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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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變動情況 結合環評設計的建設內容,本次竣工驗收項目變動情況參照《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要求,以“其他工業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進行對比核實,變動對比情況見下表。 表2-6項目與“其他工業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對比分析情況一覽表
根據上表對比所述,本項目實際與環評發生微小變動,但不屬于重大變更。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處理和排放情況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處理和排放(附處理流程示意圖,標出廢氣、廢水、廠界噪聲監測點位) 1、施工期 本項目施工期間未發生污染物污染投訴事件。 2、營運期 (1)廢氣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大氣污染物主要為特殊情況下破損廢舊鉛酸蓄電池貯存產生的硫酸霧及運輸車輛進出產生的汽車尾氣。 項目運營期間正常工況下無硫酸霧廢氣產生。本項目廠房為全封閉式廠房。非正常工況下,項目區內產生的硫酸霧經負壓抽排風系統(總風量為6000m3/h)收集,經酸霧吸收器(干式吸收:氧化鐵脫硫劑)吸收處理由一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0日,云南環綠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項目廢氣治理設施排氣筒出口以及廠界上風向1個監測點、下風向3個監控點,共4個監測點的無組織硫酸霧進行監測。根據監測數據得知,項目有組織廢氣硫酸霧及廠界無組織廢氣硫酸霧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即有組織硫酸霧濃度≤45mg/m3、無組織硫酸霧濃度≤1.2mg/m3。 綜上所述,項目有組織廢氣和無組織廢氣中的各污染物的處理措施及排放情況均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 (2)廢水 項目實際不設置生活區,無廢水產生,廠房四周已設置雨水溝,通過導流管引入廠區外已有雨水溝道外排。 因此本項目不涉及廢水外排,對周圍水環境影響小。 (3)噪聲 項目主要產噪設備為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抽排風系統設備噪聲。 云南環綠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0日對項目廠界噪聲進行監測,根據監測數據得知,項目生產期間晝間噪聲范圍值在48~56dB(A)之間;夜間噪聲范圍值在39~44(A)之間;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 (4)固廢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來源于:廢舊鉛酸蓄電池泄漏液電解液;廢棄的日常工作防護用品、廢拖把、廢抹布;值班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 廢舊鉛酸蓄電池泄漏液電解液:采用專業塑料周轉箱(要求耐酸、防滲)+設防酸、防滲塑料托盤+滲濾液收集溝(耐酸、防滲)+滲濾液收集池(耐酸、防滲)+帶蓋密閉專用桶(防酸、防滲)2個對其進行收集,委托云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定期進行清運、處置;廢棄的日常工作防護用品、廢拖把、廢抹布:采用帶蓋密閉、防酸、防滲專用桶1個對其進行收集,委托云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定期進行清運、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處理. 項目危險廢物委托云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進行處置,目前已簽訂了危險廢物處置協議書(危廢協議附件3),該公司是具備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 3、工程建設對周邊環境影響 項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青云街道兩面寺大凹村386號附1號,保護目標為項目500m范圍內居民等敏感點,地表水保護目標為龍泉河。 經監測,項目有組織廢氣硫酸霧及廠界無組織廢氣硫酸霧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即有組織硫酸霧濃度≤45mg/m3、無組織硫酸霧濃度≤1.2mg/m3;項目無廢水產生,廠房四周已設置雨水溝,通過導流管引入廠區外已有雨水溝道外排,項目運營期所產生的廢水不外排,對當地水環境影響小;經監測,項目廠界噪聲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本項目運營期項目危險廢物委托云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進行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處置,固體廢物處置率達100%。 綜上所述,本項目通過采取合理措施,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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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環保批復要求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主要結論及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合理,符合相關規劃,符合達標排放、總量控制的原則;項目運營過程中對所在區域的環境質量影響較小,不改變所在區域的環境功能,對環境保護目標不會產生顯著影響;經營單位在今后的運營過程中嚴格按本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提出的對策措施進行管理經營,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強企業的環境管理,確保污染物的達標排放。 該項目從環境保護角度來看是可行的。 2、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項目于2021年4月29日取得《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盤龍分局關于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鉛酸蓄電池購銷倉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批復》(盤環評〔2021〕6號)。 審批部門決定摘錄如下: 該項目的建設地點位于昆明市盤龍區兩面寺大凹村386號附1號。項目占地155平方米,主要建設集裝箱廢舊鉛酸畜電池暫存倉庫,配套建設集裝箱值班室、防滲設施、酸霧收集處理設施、事故池等輔助工程和環保工程。 項目不涉及廢舊鉛酸蓄電池拆解、處置,貯存的廢舊鉛酸電池由云南大地豐源環保有限公司定期回購,廢舊鉛酸電池的運輸工作委托曲靖市銘均運輸有限公司。項目僅進行廢舊鉛酸蓄電池貯存,倉庫最大貯存量30t,最長貯存時間60天,年中轉廢舊鉛酸蓄電池10000t??偼顿Y12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6.125萬元。根據環評結論,同意該項目的建設,項目內容(廢舊鉛酸蓄電池購銷倉儲項目)、規模、功能以及環保對策措施如《報告表》所述。 二、項目施工期主要對場地進行壓實平整、地面防滲處理、集裝箱安置,以及相關環保設施設備及通電照明系統安裝,施工人員不在項目內食宿。施工廢水經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營運期項目不設食宿設施,無生產廢水產生,值班人員為附近村民,日常生活依托值班人員自己的住所,項目區內無辦公生活廢水產生。 三、項目施工期產生的粉塵執行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限值,即: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周界外濃度最高點≤1.0mg/m3;營運期產生的廢氣,排放標準執行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即:
四、產生噪聲的設施要合理布局,并作相應的隔聲降噪處理,項目施工期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建筑施工作業,項目施工噪聲應執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即:
運營期外排噪聲應符合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區標準的規定,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 五、廢舊鉛酸蓄電池暫存倉庫需嚴格按《廢鉛酸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HJ51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7-2001)等行業相關規范建設,對庫房、電解液導流溝及滲濾液收集池等區域采取防滲措施,防滲技術要求為等級2mm高密度聚乙烯防滲層,滲透系數K≤1.0×10-10cm/s;建立暫存庫定期檢查制度,防滲層破損及電解液泄露可及時被發現。 六、生產、使用、貯存、運輸、回收、處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揚散、避免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在地下水流向下游設置跟蹤監測井,建立地下水長期監測制度,定期對其水質進行監測。固體廢棄物應建立分類收集制度,可回收垃圾應分類收集后回收利用;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按GB18597-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設置規范的收集、暫存設施,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除危險廢物外共心他次一及時清運,固廢處置率達到100%。 七、加強管理,設置環保專兼人員,負責和落實環保管理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監督管理,提高環保工作質量,最大限度減少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 八、設計階段應開展環境休護設計,落實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的各項措施及投資,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保“三同時”制度。 九、項目建設期間,嚴格遵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并自覺接受環境監察人員的監督檢查。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和標準自主開展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向社會公開。未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我局將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十、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上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嚴格遵守政府其他部門的相關規定,項目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若遇城市規劃、環境功能區劃調整或拆遷等情況,將無條件服從。 自本批復下達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3、環評對策措施、批復要求及執行情況 (1)環評對策措施要求 根據《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鉛酸蓄電池購銷倉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項目應采取的相關環保措施共16條,環評提出的16條均與本次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有關。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走訪調查核實,環評報告提出的16條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間8條滿足,滿足率100%。 環評報告環保對策措施及項目執行情況見表4-1。 表4-1 環評報告環保對策措施及項目執行情況
3.2審批文件中的對策措施及執行情況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盤龍分局關于對“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廢舊鉛酸蓄電池購銷倉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的批復(盤環評〔2021〕6號),項目應采取的相關環保措施共20條,經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走訪調查核實,環評批復提出的20條污染防治措施中,20條滿足要求,滿足率100%。 環評批復文件中對策措施及項目執行情況見表4-2。
表4-2 環評批復文件中對策措施及項目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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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驗收監測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云南環綠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本項目現場監測以及分析采取以下質量控制措施: 1、本次驗收監測采樣及樣品分析均嚴格按照《環境監測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實施全程序質量控制。 2、本次監測所使用的所有計量儀器均在檢定(或校準)有效期內,可朔源到國家計量標準,見附件8。 3、聲級計在監測前后均使用在校準有效期內的聲標準器進行校準,校準合格。 4、監測采樣記錄、分析記錄采用一級校核制度,監測報告采用三級審核制度,保證數據的準確。 5、本項目的監測、分析人員均由云南省環境保護廳培訓,取得《云南省社會化環境監測上崗證》的人員承擔,見附件8。 昆明萬事紅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有相關的環境管理規章,環保規章主要包括:環保崗位責任制度、定期報表制度、技術管理制度等。 嚴格在崗人員操作管理,操作人員須通過培訓和定期考核,方可上崗,與此同時,加強設備、管道、各項治污措施的定期檢修和維護工作。 此次驗收監測項目、方法及分析設備情況詳見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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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驗收監測內容
驗收監測內容 本次驗收監測方案根據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昆明市生態環境局盤龍分局對該項目環境報告的批復設置。監測布點示意圖見檢測報告。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0日,云南環綠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項目區廢氣及噪聲、地下水進行監測,具體監測內容如下: 1、噪聲 (1)監測點位:項目區四周廠界外1m處各監測1個點,共4監測點。 (2)監測項目:等效連續A聲級Leq。 (3)監測時間及頻次:連續采樣2天,每天晝間和夜間各監測2次。 2、有組織廢氣 (1)監測點:排氣筒進、出口。 (2)監測項目:硫酸霧。 (3)監測頻率:連續監測2天,每天監測3次。 3、無組織廢氣 (1)監測點:廠界上風向1個點、廠界下風向3個點,共4個監測點。 (2)監測項目:硫酸霧。 (3)監測頻率:連續監測2天,每天監測3次。 3、地下水 (1)監測點:項目區西南側地下徑流方向下游470m為兩面寺村飲用水井,共1個監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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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驗收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結果 本次驗收無組織廢氣檢測點位為廠界上風向1個監測點、下風向3個監控點,共4個監測點,監測因子為硫酸霧,執行標準為《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級標準,檢測結果見表7-1。 表7-1無組織廢氣檢測結果一覽表 單位:mg/m3
表7-2 1#排氣筒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一覽表 單位:mg/m3
(二)噪聲監測結果及分析評價 根據項目區運營情況及周邊情況,共設4個噪聲監測點位,分別為廠界東、南、西、北4個監測點。每天晝、夜間各監測1次,連續兩天進行監測。監測結果見表7-2。 表7-2項目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單位: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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